首页
普法专题宪法专题
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依宪治国
2006-6-16 16:59:0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又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研究部署。全面、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贯彻实施宪法,准确理解与把握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与精神实质,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了我们国家公民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规定了我们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基本路线与基本经济制度,是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居核心地位,起关键作用。这次宪法修改,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精神,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在修宪过程中,自始至终坚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工作方针,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凝聚全党全国人民的集体智慧,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国宪政史上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
  加强宪法学习,确保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是扎扎实实地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向前进的重要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最本质特征。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有利于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完善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各项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用宪法和法律来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
  加强宪法学习,确保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对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从指导思想上实现了执政党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国家政权运作方式的根本性转变。1999年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宪法地位,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了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因此,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不断学习法律,首先是学习宪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首先是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法制的权威和尊严,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只有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才能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切实维护以宪法为核心和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才能使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一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才能增强全体公民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事务,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当前,全党全国正在集中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活动。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应当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在思想上进一步明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进一步明确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只有这样,全党全国人民才能同心同德,万众一心,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不断开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局面。



                                                 (摘自《法制日报》)

2004-04-09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浙江省审计厅 承办单位: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中心  
备案序号:浙ICP备06056115号  技术支持: 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