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宪法修正案13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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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21 1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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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本次会议秘书长王兆国,今天向大会代表介绍了宪法修正案草案的13项主要内容:
1、确立“三个代表”思想在中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2、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宪法保障。
3、在有关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以便最广泛地调动一切因素。
4、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理顺市场经济条件下,因征收、征用土地而发生的不同的财产关系。
5、进一步明确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
6、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明确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
7、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8、完善全国人大组成的规定。
9、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
10、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增加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
11、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
12、赋予“国歌”的宪法地位。
13、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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