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普法专题宪法专题
宪法修正案13项内容
2006-6-21 16:23:0


   人大本次会议秘书长王兆国,今天向大会代表介绍了宪法修正案草案的13项主要内容:

1、确立“三个代表”思想在中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2、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宪法保障。

3、在有关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以便最广泛地调动一切因素。

4、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理顺市场经济条件下,因征收、征用土地而发生的不同的财产关系。

5、进一步明确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

6、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明确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

7、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8、完善全国人大组成的规定。

9、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

10、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增加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

11、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

12、赋予“国歌”的宪法地位。

13、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浙江省审计厅 承办单位: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中心  
备案序号:浙ICP备06056115号  技术支持: 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