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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森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6-6-21 16:24:0


                            司法部部长 张福森


   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进行了研究部署。中央提出,应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在全党全国集中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活动,进一步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各级宣传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宪法的宣传。近日,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就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要求,部署宪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的贯彻实施。

   刚才,上海、新疆两地党委宣传部,山西、湖北两省司法厅分别做了大会发言,交流了学习宣传宪法的初步工作安排,值得各地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实践中取得的重要的新经验和新知识,及时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的某些规定进行了必要的修正和补充。这次宪法修正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宪法修正案充实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指导思想,完善了国家基本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加强了对公民各项权利的保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提高全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根据我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任务确定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也是宪法规定的重要任务。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实施宪法,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根本的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

   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在立法方面,宪法是制定其他一切法律的依据;在司法方面,宪法是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依据,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依据;在行政执法方面,依法行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因此,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有利于提高立法水平和质量,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有利于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使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使国家各项工作、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进一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是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的基础。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断得到实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倡导学习和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尊重宪法的氛围,树立宪法权威,坚决维护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尊严,确保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社会法治基础。

   二、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把宪法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起来。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开展宪法学习宣传,首先要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要大力学习宣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我国的基本分配制度,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民主集中制、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和国家机构等等。

   要在全面学习宣传宪法的基础上,突出宣传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现行宪法在实践中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结果,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要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自觉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要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重大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要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切实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依法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宣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宣传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切实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要在全体公民中开展广泛深入的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学习宣传,使公民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公民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要着力抓好各类普法重点对象的宪法学习宣传。一是努力提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建设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骨干,应该带头学习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二是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宪法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懂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了解掌握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权利义务等宪法基本知识,培养爱国守法的良好品质。三是努力提高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三、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学习宣传宪法,是当前法制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有关部署和总体要求,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第一,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结合地方和部门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宪法学习宣传计划,周密部署,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把学习宣传工作抓紧抓实。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在近期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二,认真组织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要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基础是全体公民,关键是国家公职人员,重点是各级领导。要结合各级党委中心组法制学习、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近期安排宪法专题讲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

   第三,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中宣部、司法部将于近期利用卫星远程教育网络举办宪法学习讲座,组织全国各省直机关和省会城市机关部分处级以上干部学习宪法。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组织普法讲师团、举办宪法专题讲座、法制专栏、法制文艺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工作抓出特色。

   第四,要充分发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大众传媒的作用,通过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征文、专家座谈会等形式,组织有声势、有深度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为贯彻实施宪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把学习宣传宪法工作抓出成效。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宪法宣传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组织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文艺队伍和广大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求真务实,使宪法的学习宣传既扎扎实实,又有声有色,为坚持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据中国普法网)

200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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