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省政府农办、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粮食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由省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省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海洋与渔业、新农村建设等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农业审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