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省政府文化、教育、科技、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相关省属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群众团体、文化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省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省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文化、教育、科技、出版、广电等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省属高校的财务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牵头协调,确定年度共性审计方案以及对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文化、教育、科技审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