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审计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计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继续贯彻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强专项审计调查,积极探索绩效审计路子,稳步推进和规范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依法审计能力,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审计项目安排上,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进一步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科学合理安排全省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正确处理审计项目数量和审计质量的关系,努力改善基层审计机关任务过重的状况。 一、财政审计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2005年度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要以促进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及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细化部门预算管理和规范转移支付为目标,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不断规范财政管理,规范预算分配秩序,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通过审计,为各级政府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促进财政部门及各有关预算执行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不断规范预算管理行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经济方针政策,促进财政增收节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建立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论证和绩效评价制度、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度、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地方税务部门和纳税义务人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对财政部门和地税部门的审计中,统一安排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审计调查,通过对全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收、减免、退库及使用情况的调查,掌握全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规模,在征收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为更好地征收及使用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提供宏观决策依据。 (二)财政决算审计。组织省厅、各市审计局开展对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2005年度财政收支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促使其严格按照《预算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财政收支业务,严肃财经法纪,规范政府财政预算行为和财政分配秩序,强化税收征收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调控宏观经济和发展地方经济服务。同时,促进省政府财政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省级财政收入。审计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财政收支业务、政府负债情况、税收征管情况、财税政策的执行和制定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各市审计局于10月底前将决算审计综合报告连同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情况汇总表报送省厅。 在财政决算审计及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政府负债专项审计调查,了解和评价各地执行省政府文件的总体情况,督促各级政府制定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具体制度措施,通过审计调查,从体制上、机制上研究分析控制政府性负债的有效办法和措施,为有关部门和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行政事业审计 (一)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组织省厅和10个市审计局(不含湖州市)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其中省厅负责对湖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揭示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运作,切实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审计范围主要是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等情况。审计内容和重点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及归集、支取和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回收及逾期贷款、呆滞贷款情况;购买国债、往来帐款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和支出等方面。各市审计局于6月底前向省厅提交综合报告。 (二)基础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为促进我省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基础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的内容主要是各级财政部门基础教育经费安排情况、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基础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的重点主要是财政部门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财政部门对教育费附加的管理情况;教育主管部门是否按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进行基础教育经费的分配,是否及时足额下拨,有无截留克扣预算指标、虚列转移或挪用情况;学校各项收入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各市审计局于5月15日前向省厅提交综合报告。 三、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 (一)万里清水河道和千库保安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为了促进我省“五大百亿”工程的顺利实施,组织省厅和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台州6个市审计局及其所辖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审计局开展万里清水河道建设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组织温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5个市审计局及其所辖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审计局开展千库保安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的内容和重点是2003年至2005年各县(市、区)万里清水河道和千库保安建设资金的来源、分配、管理和使用效果情况,必要时抽查到具体项目。通过审计调查,揭露建设资金在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评价建设资金的使用效果,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意见和建议。各市审计局于5月15日前向省厅提交综合报告。 (二)三峡库区移民外迁安置资金审计。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安排,组织省厅及杭州、湖州、嘉兴市审计局开展三峡库区移民外迁安置资金审计,其中省厅抽审一个县(市、区),市局下审一个县(市、区),其余由有关县(市、区)审计局按省厅的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通过审计,审查评价中央安排的移民外迁安置资金及地方补助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审查有无滞留占用、挤占挪用移民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和损失浪费问题,反映移民安置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促进移民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各市审计局于9月底前向省厅提交审计综合报告。 四、社会保障审计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审计调查。根据省政府《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省厅和湖州、绍兴、衢州、台州、丽水市及所辖各县(市、区)审计局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审计调查。通过对部分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审计调查,总结我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经验,促进各地积极落实农村卫生工作的各项任务。在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资和补偿标准、收支情况和管理模式等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为我省完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和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提供决策依据。各市审计局于10月底前向省厅提交综合报告。 (二)全省民政系统200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及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审计调查。为了配合全省各级人大开展的对民政部门的述职评议工作,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开展本级民政部门200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主要是对民政部门管理、分配和使用的各专项资金和事业费及其相关工作的检查和评价,如最低生活保障、抗灾救灾、扶贫济困、医疗救助、集中供养、优抚安置等工作,摸清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及其规模,积极探索绩效审计的方法,促进提高各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果。同时,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调查,评价其管理、标准、监督和绩效,促进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市审计局于5月15日前向省厅提交综合报告。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一)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预(决)算审计。为了促进我省“五大百亿”工程的顺利实施,组织省厅及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台州、丽水市审计局和有关的22个县(市、区)审计局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预(决)算审计。审计范围和重点主要是项目立项至2005年底的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工程价款结算、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并对投产项目的效益进行评估等。通过审计,反映和揭示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规范建设行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各市审计局于5月15日前向省厅提交综合报告。 (二)经济适用房专项审计调查。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组织省厅、11个市审计局以及部分县(市、区)审计局开展经济适用房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的范围和重点主要是项目立项至2005年底的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行政划拨土地的管理、建设规模和标准的控制、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步性、工程价款结算、售价确定和利润预测、安置对象的合理性及项目效益分析等。通过审计调查,揭示在经济适用房建设、安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各级政府的宏观决策和管理提供审计意见和建议。各市审计局于9月底前向省厅提交综合报告。 六、企业审计 旅游发展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为更好地促进我省旅游事业的发展,推进旅游经济强省的建设。组织省厅、11个市审计局对省、市旅游发展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的内容和重点主要是2004年度省、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通过审计调查,分析省、市旅游发展资金在促进我省旅游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揭示省、市旅游发展资金在运行和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的意见和建议。各市审计局于10月底前向省厅提交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七、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一)世行贷款项目效益情况审计调查。以促进加强管理,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外债偿还能力为目标,由省厅组织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等7个市审计局分别对红壤项目、城建项目、造林项目进行效益情况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对象及范围是2005年末已完工的部分世亚行贷款项目执行单位或项目经营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审计调查的内容和重点主要是已完工项目的整体概况、效益情况、项目及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状况、项目还本付息情况、项目主管部门债务管理情况、财政部门为还贷困难项目垫付本息情况等。审计调查时间按规定在下半年完成。 (二)世行贷款审计。根据审计署授权,由省厅组织杭州、宁波、湖州、绍兴等4个市审计局及萧山区审计局开展对世行贷款浙江城建环保项目、世行贷款集装箱项目进行审计。审计范围主要是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贷款协定、项目协定的执行情况。通过审计,独立客观地出具对外审计报告,保证会计报表没有重大误报,同时督促项目单位遵守财经法规,认真执行贷款协定和项目协议,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贷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审计时间按规定在上半年完成。 世行哈龙项目审计的执行单位根据审计署授权情况另行确定。 八、市、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省委组织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建议书的要求,组织开展市、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探索以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为主线的有浙江特色的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新模式,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不断优化管理流程,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继续探索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着力提高我省市、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质量和水平。 为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新模式,省厅将于2006年2月组织实施一个试点项目,试点审计组由厅机关有关部门和部分市审计局业务骨干组成。试点工作于4月完成,5月进行总结,6月进行全员培训并全面实施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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