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因涉嫌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并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和此前许多官员贪腐案一样,郑筱萸的案发,与一位与其不懈抗争的人有关。此人名叫高纯,一家药业药物研究所的制剂室主任,因对本单位和整个行业报批新药中大玩猫腻不满,进行检举揭发,进而对由郑筱萸统领的国家药监局的不作为一并检举,最终将郑筱萸送上了被告席。
然而,郑筱萸给高纯最初的感觉却是一位“好公仆”:对高纯的前两次举报,郑筱萸高调回应,“此案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
“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这话听着怪耳熟。如果各类、各级媒体(我们的媒体好象是要划分等级的)愿意进行一些镜头回放的话,就不难发现,好些现如今身陷囹圄的前官员,在位时是常发此类铿锵之言的。“震怒”、“严斥”“拍案而起”、“一查到底”、“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这种与官员相依相伴的描述性的词汇和语句相信没有几个人会感到陌生。
语言常常是具有很大欺骗性的,尤其是从那些心术不正之徒口中吐出的语言。一身正气的高纯就曾被郑筱萸的一句“一查到底”迷惑过。他在2003年向北京一中院起诉国家药监局行政不作为的诉讼状中写道:“我所见到的郑筱萸等六位正副局长,都是人民的好公仆——平易近人,疾恶如仇。”其实,在郑筱萸主政国家药监局期间,新药批文是棵摇钱树,从国家药监局到药物研究、生产企业形成了一条利益链,处在利益链顶端的郑筱萸(受贿总额645万元,绝大部分来自制药企业)怎么会“一查到底”呢?他分明是在作秀,是在糊弄人。
贪官不是光天化日之下劫财的强人,他不能明着来,用动听的言辞以欺世实乃这类主的生存之道,不足为怪。况且世人都长着眼,应该不是他想欺就能欺的。可遗憾的是,不少人还偏偏就是认欺。为揭出新药报批的黑幕,扳倒以郑筱萸为首的药监系统的一批贪官,高纯走过了长达12年的上访诉讼旅程,期间还付出了丢掉工作、被打成轻微伤、花费十多万元的沉重代价。为什么要12年的努力郑筱萸才会被送上被告席,为什么要12年高纯奔波才能盼来“迟到的公正”?不独是郑筱萸,这几年揭露出来的贪污腐败案,动辄就是几百万、几千万的惊天大案,贪官能耐再大,几百万、几千万恐怕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捞到手的。还有一些贪官,在位时有关他贪污腐败的传言便在坊间传得沸沸扬扬,事后证明传言并非空穴来风,但他就是能屹立多年不倒。如此令人忧心的事着实不少。
想起一则故事。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写过一“良吏”的遭遇。“良吏”叫董思任,听说一人家的书房被一狐狸所占,狐狸会与人对话,并常用瓦片打人,但人却看不见它的样子。董思任仗着自己的良好官声,主动去为这家人驱害。不成想刚到此人家,就听狐狸冲他说道:你做官,关心黎民,也不收礼,所以我不敢打你;可是,你关心百姓是为图个好名声,不收财礼是怕收了招来后患。董思任一听,面红耳赤,落荒而逃。狐狸(该是狐仙吧?)一眼便触及人的灵魂深处,把人的行为动机瞧个一清二楚,这样的洞察力,自然非凡人所能及。但其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观察人、分析人的方法,凡人是不凡借鉴借鉴的。
我们拿什么扳倒贪官?其实笔者并没有开出“良方”的能耐,一篇小文更充不了这样的“良方”,但我们却可以有所期待:有人在网上总结了中国的贪污和反贪污中的一个怪现象,许多贪污案件并非由警方,反腐败部门等查出来的,相当一部分是意外“露馅”的。有离婚“离”出来的,有小偷“偷”出来的,有嫖娼“嫖”出来的,总之,带有相当的偶然因素,把反腐败寄托在“偶发事件”上,显然不现实,希望“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伸手必被捉”成为反腐败的一种常态,此期待一。假设贪官是有害之兽,反腐败的人是除害之猎手,那高纯等民间反腐英雄只能是业余猎手,肩有反腐之神圣职责的各“有司”才是专业猎房户,有专业的设备、专业的循迹技能、专业的捕猎技巧,故狩猎才能更稳、更准、代价更小、效率更高,所以专业猎手应承担起更多猎杀有害之兽的职责,此期待二。有朝一日,我们的社会贪官尽肃,月白风清,百姓气顺,和谐安宁,此期待三。
衢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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