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审计理论与实践
对村级财务会计集中代理制的几点思考
2007-6-21 9:25:0


  村级财务实行会计集中代理,通过在慈溪市几年的运作,取得明显效果,核算程序较以前有所规范,会计信息质量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其运行、管理中也逐渐暴露一些不足,亟需完善和提高。
  一、村级财务监督机制缺乏。村级财务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后,由原来各村“自己批、自己报”到现在“自己批、代理站报”,公开透明度提高了。但是实际上,会计代理站仅仅履行了代理记账的职能,会计人员只起了一个记账员的作用,并未参与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也未对村日常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必要的审核和监督。同时给村财务监督小组造成认识上的误解,认为村财务已统一由代理站核算把关,他们也仅仅履行一下手续,使监督流于形式。所以村级财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监督出现了真空状态,反而成了个别村干部逃避制度约束的避风港。代理站的监督权限不明确,监管失控,致使出现财务收支无计划、支出随意性大,甚至一人说了算等情况。
  二、会计核算操作规程有待规范。会计代理站对各村财务从形式上分散记帐变成集中记帐,但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和管理制度还未出台,操作程序不明确,所以会计核算操作规程还不规范。近几年来,一些村由于土地的大量被征用,有的村级资金运行已经达上千万元,原来的财务管理模式和会计核算方式已难以适应,但代理站基本上沿袭了各村原有的账套设置和做法,致使一些村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出现了不规范的行为。如对土地的开发核算缺乏全面细致的程序等。
  三、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目前村级会计代理站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存在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情况,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凭老经验、老方式操作,缺乏会计信息化、电算化专业等知识,无法承担起对村级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任务和为各村领导班子收好、管好、用好资金和筛选优化经济决策的工作。
  为管好用好村集体资产,更好地发挥集体资金使用效益,使农村财务管理能真正让老百姓放心,政府满意,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好村级财务会计代理工作。
  一、建立完善的村级材务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代理站与各村经济合作社的关系,重新制订和完善会计代理站的职责和权限。赋予会计人员一定的管理、监督权,并全过程参与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如参加财务管理的相关会议及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等。把代理站的职能扩大为监督机构来运作。各村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抓好监督,对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实施全过程监督。如对日常财务活动中出现的重大事项试行报告制度;按季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执行情况,主动进行反馈和讲解,有针对性提出工作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揭露;会计人员要及时掌握村财务活动信息。
  二、提高人员素质。首先把好财会人员准入关,各村财会人员的任用必须实行审批制,不具备财会专业要求的不能上岗,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现有在岗人员一是抓好岗位培训,每年不少于二次的业务培训;二是还没有上岗证的要在一年内取得会计上岗证,不能取得上岗证的,调离财会岗位;三是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以增加他们的责任心。通过内涵提升和外部促进,进一步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最后,按照村级自治组织的原则和要求,农村财务会计拟实行委派制,由乡镇政府抽调懂财务、有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到会计代理站工作。(作者单位:慈溪市坎墩街道审计所)



作者: 严柏根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浙江省审计厅 承办单位: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中心  
备案序号:浙ICP备06056115号  技术支持: 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