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余杭区内部审计协会在区审计局和上级内审协会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通过组建队伍,创建机构,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举措,不断完善内审机制,提高业务能力,使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的地位不断提升,并形成自己独有的功能和特色,有效地成为国家审计的重要补充和延伸。
一、拓展国审功能 完善内审机制
余杭区的内部审计工作,从队伍创建、机构完善到职责明确、职能清晰,都是在区审计局指导下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
(一)机构创建,人员到位。2002年,通过区审计局的努力和协调,余杭区人事局、区编委专门下发成立乡镇审计所的文件。区审计局及时与各镇乡、街道加强联系,确保了全区乡镇(街道)和五常管委会内审机构的建立及内审人员到位,及时建立起余杭区第一批审计所,初步打造了一支内审员队伍。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延伸,逐步扩大。截止2006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乡镇(街道)内审机构已发展到55个,初步建立和完善了余杭区的内审队伍。
(二)职责明确,权限清晰。队伍和机构创建后,内审工作的职能、权限和作用也在实践中不断明确,逐步清晰。根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乡镇(街道)财政财务审计的具体情况,2004年区审计局对审计所的职能、权限和作用作了重新定位,下发了《余杭区乡镇(街道)审计所职责范围指导性意见》,明确了乡镇(街道)内部审计的职责和范围,要求各审计所围绕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发挥好内部管理的作用,为有效发挥内审监督提供了组织和机构保证。
(三)国审主导,内审提升。为充分发挥各单位内审机构的作用,在余杭区审计局主导下,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不断强化,作用逐渐显现。在审计局近年来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求把单位的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列入被审计领导人的述职内容;在开展国家审计时要求提供本部门本单位近年来的内审工作报告;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对内审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审计建议;此外,各乡镇(街道)及区级机关各部门为加强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监管,各内部审计机构积极参与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全过程,现场参与工程项目审计实施,提高内审人员基建审计业务水平。
(四)壮大队伍,提高素质。2005年以来,余杭区为鼓励重点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内审人员,采取了对配备专职内审人员的乡镇(街道)辖区内50万元以下的小型基建项目和区级农业开发项目,在区审计局和区内审协会的指导下由内审所组织实施审计,审计结果在实施国家审计时予以利用认可,这大大提高了各单位的积极性,把完善内审机构,配齐、配足、配强内审人员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
200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取,招聘了12名专职内审人员。经过近三个月的培训和学习,配备到部分乡镇(街道)开展内审工作,缓解了乡镇(街道)内审工作任务重和人员不足的矛盾,有效地加强对财经领域的审计监督。
二、利用协会平台 提升农经审计
近年来,余杭区农经管理总站和20个乡镇(街道)及管委会内审机构借助区内审协会这个平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工作,初步形成了“审计人员专业化、审计工作经常化、审计程序规范化、审计结果公开化、审计整改多元化”的审计格局。2006年,全区完成村级财务审计115个村,审计涉及资产总额13.58亿元。通过审计,落实整改措施187条,收回各类款项2955.03万元,有效规范了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推动了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利用协会平台抓管理。在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中,区农经管理总站和乡镇(街道)内审组织以内审协会为平台,从抓管理入手,建立健全审计计划制度、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财产物资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近10项内审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审计有序开展,在此基础上,积极通过内审协会创办的《余杭内审信息》和《余杭内部审计》等渠道扩大村级财务审计的宣传面。
二是突出四个结合抓规范。各内审机构从村级财务管理的实际出发,注重抓好审计项目管理,不断规范内审工作运作机制,坚持开展定期审计与不定期审计相结合、财务收支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村民理财监督相结合、大项经济决策与征询村民代表意见相结合,确保了村级集体资金的合法、合规和有效使用,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内审组织的监督作用。
三是调配审计资源抓整合。区内审协会着力为乡镇(街道)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提供充足的审计资源,改变了以往乡镇(街道)审计所和农经站缺少协调配合、人员分散和计划不周等状况,把审计所、农经站审计人员纳入归口部门管理,从制定内审项目计划、审计组成员、日常内审工作安排等方面通盘加以考虑,以达到审计资源配置的最大化。同时,区内审协会还通过组织召开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会议、内审人员座谈会等形式对乡镇(街道)审计人员的配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的技术与方法、规范审计项目管理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是落实审计任务抓进度。根据各乡镇(街道)实际,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将审计项目落实到具体审计组,并明确各自职责,按月落实审计任务并公布审计进度。
五是规范审计程序抓质量。在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时实行审前公示、审后公告及审计报告直送制度,即在审计实施开展前,审计通知书送达时,将审计依据、审计内容、实施审计时间、审计组联系电话等内容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审计工作结束后,将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等审计结果情况进行公告,倾听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村民监督,以提高审计质量。
六是强化审计整改抓成效。根据审计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落实专人督促审计整改,定期汇总分析整改落实情况,对不按时整改或虽已整改但还不到位的,给予通报。
通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效。一是镇乡、村干部对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日趋重视;二是村级财务信访案件有了明显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四是村级财会人员的责任心有了明显增强。
三、发挥内审优势 提高国审效能
随着内部审计工作的不断发展,内部审计工作在整个审计体系中的优势不断显现。健全完善的内部审计工作,不仅是国家审计的有效补充和延伸,同时也能为国家审计服务,提升国家审计效能,在国家经济监督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首先,同步审计有利于整合资源。余杭区内审协会坚持组织开展同步审计项目,可以进一步规范审计操作程序,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内部审计资源,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如2005年余杭区审计局为配合实施全省同步的农村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根据省厅同步方案的要求制定下发了余杭区康庄公路建设项目同步审计方案,统一组织各乡镇内审所实施,一方面确保了对全区康庄公路审计调查的覆盖面,另一方面也极大地提高了国家审计的工作效率。
其次,参与过程有利于提高效能。组织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不仅有利于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业务能力,更有利于提高国家审计的效能。由于内审人员的参与介入,可以使国家审计人力投入更经济,达到人力资源的共享;另外内审人员对审计对象更了解,对审计业务更熟悉,通过内审人员的协调,审计组能及时取得相关资料,加快审计进度。在对单位进行风险评估时可以充分利用内部审计成果,确定被审单位的薄弱环节,突出审计重点,缩小审计范围,保证审计组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成本,达到提高审计效能的目的。
第三,上下互动达到资源共享。建设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组织完善的队伍,不仅可以在审计人力上达到资源共享,更可以在审计材料,审计内容,或不同阶段的成果通过上下连动,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如2006年实施的全区危房改造资金内部审计同步项目,在审计实施完成后,邀请了区民政部门参加同步项目专业会议,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和总结,为区政府对全区危房改造政策的修订提供了建议。区审计局规定,财政投资50万以上的项目,不仅当地或本部门内审人员参与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而且在审计时也由当地或本部门的内审人员,先做好基础材料。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和报送国家审计机关审计时,也明确规定由所在单位专职内审人员负责项目资料的审核、报送工作。这样,很多内审工作的前期成果,就可以直接为国家审计服务。
第四,内审促进被审单位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近年来,全区各内审机构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都市新区、实现三大跨越”的发展目标,紧紧依靠区内审协会组织,积极开展同步审计项目、农村中小学校和社区财务收支项目的审计,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全区各乡镇(街道)在连续三年开展的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审计中,揭示了在资金使用管理上存在的拨款手续不够规范、村级配套资金不到位、下拨资金不及时等14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各级财政部门针对内审提出的问题,每年对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加以细化,下发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崇贤镇针对内审反映的情况,完善了大额支出实行审批制度,规定村级单笔开支在万元以上需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去年已审计的鸭兰及崇贤两村有56笔万元以上的支出,均严格落实出台的审批制度。(余杭区内部审计协会 李瑛 谷加雄 袁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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