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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报评论:审计机关接受外部审计应当成为一项法律制度
2007-8-1 16:37:0


   日前,李金华审计长在接受中国审计报社记者专访的时候指出:审计机关接受外部审计应当成为一项法律制度。这让人们不禁为审计长的远见卓识而叫好。
 
  李金华说,审计监督是国家的一项制度,你只要使用国家财政资金都应该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也是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国家财政资金是老百姓的钱,是纳税人的钱。你只要用了纳税人的钱,用了财政资金、公共资金就要接受审计,这是天经地义的。在这方面,审计机关不应该具有特殊性。审计机关就可以不接受审计监督,这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李金华审计长的这段话,使社会各界对审计机关接受外部审计的意义有了全面的认识。接受外部审计不是为了做姿态,也不是狭隘地去做表白,而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为了国家监督制度的完整。其意义甚至超越了加强审计外部监督、加强审计内部管理本身。
 
  正如有媒体所说的,谁来监督监督者实际上是一个老话题。但审计机关接受外部审计这个话题为什么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呢?这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年审计工作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人们对审计机关寄予了厚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一些部门想方设法维护自身利益的大环境下,审计机关却勇于给自己戴“紧箍圈”,非常难能可贵。这彰显出了一种远见卓识,一种宽广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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