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绍兴市审计局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和单位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发现了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票据管理等审计建议。
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审计建议高度重视,采取制订制度等措施及时落实整改意见: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新制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机关固定资产的范围、价值确定、管理、产权变动与处置等流程,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着重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单位(处室),规定职能处室和责任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防止积压、流失,实现保值、增值。二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对清产核资中盘盈盘亏的资产上报市财政局申办报批手续,对长期审计建议未落实的实物由市委办、市府办保管,账务由机关事务管理局代理的固定资产账面与实存不符的问题,已出具书面说明,报市财政申报办理核销手续。三是规范发票收据管理。按审计要求,发票和收据落实专人管理,以规范管理使用。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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