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战略性决策。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了让投入的资金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最大的效益,必须加强农村审计监督,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一、新农村建设需要有效的农村审计服务
坚强有为的村级干部队伍,足够的新农村建设资金,良好的群众基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条件。这些条件的充分成熟,与农村审计部门提供审计服务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主要表现在:
(一)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巩固新农村建设领导核心力量的推进剂。坚强有为的村级干部队伍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导核心。农村审计部门通过开展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这方面审计服务的重点:一是合理评价村干部任职期间村级经济运行情况。通过对村级经济收支和经营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肯定村干部的工作效果,进一步指明村级经济管理的目标。二是明确村干部的经济责任。揭露村级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效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还村干部一个清白,从而端正村干部的经济管理行为。
(二)资金专项审计是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发挥最佳效用的保障。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农村审计部门通过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有关专项审计,促进建设资金合理的筹集和有效的运用,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这方面审计服务的重点:
⒈筹资的审计。新农村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上级拨款、集体投资、农户集资等三个方面。因此,农村审计应紧紧围绕这三个方面有效开展。一是对上级拨款的审计监督。主要关注上级下拨的农业生产资金(如生产基地建设拨款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如土地整理拨款等)、公益事业资金(如康庄工程拨款等)、各种补贴(如生产、生活、管理补贴等)。通过审计,检查资金的到位情况,查处存在问题,减少中间环节,减少费用支出,避免资金流失。二是对村级集体资产的审计监督。主要关注村级集体资产的分布和管理情况,盘活集体资产;查处无偿侵占集体资产行为,为新农村建设投入更多的资金。三是对农户集资的审计监督。坚持“一事一议”筹资原则,加强对农民负担的专项审计。通过审计,查处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行为,确保农户集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⒉投资的审计。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广泛、投入涉及事项多,审计监督的面也比较广,重点应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审计工作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审计程序进行。重点把握三个阶段: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审计。主要是取得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和资料,并着重对可行性研究进行审计,即在建设项目确定前审查其技术经济论证。②工程施工阶段审计。主要是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重点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规、合理,符合经济有效的原则。③项目竣工交付使用阶段审计。重点审查竣工决算报告,核查交付使用的财产是否真实、完整,考核投资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通过审计查处舞弊行为,保证工程建设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的审计是发挥民众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关键性举措。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坚强后盾。农村财务透明度不高,管理混乱,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从某种角度讲,影响到民众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以审计促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消除群众的疑虑,应关注“三个结合点”:一是与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工作相结合。在不影响审计部门按程序行使审计工作的前提下,提倡审前促进被审计单位自行组织清账;采用民主理财等不同形式,让干部群众配合审计;通过审计健全和完善农村财务公开。二是与我县推行的重大事项民决制度相结合。重大财务事项是农村重大事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使审计实施过程充分反映农村重大财务事项民决制的内容。三是与健全农村财务核算相结合。注重对核算方面的审计评价,关注存在的问题,从规范化管理的高度,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构建新农村建设完善的农村审计体系
建立和完善农村审计体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是目前农村审计系统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根据农村审计的特点和我县目前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建立和完善以下五方面农村审计体系:
(一)组织体系。农村审计组织体系是农村有效开展审计的工作基础,主要包括健全农村审计组织网络和加强农村审计队伍建设两个方面:
⒈健全农村审计组织网络。按照各级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有关规定,强化农村审计的政府职能,采取行政手段行使农村审计职权。应从实际出发,建立县、区域、乡镇、村四级农村审计操作的组织网络,其思路是:①把县级农村审计部门建成实力强大的、相对独立的、高效运行的、统领全县的业务操作中心,行使业务指导、重点审计和委托审计职权;②为解决部分乡镇审计力量欠缺的问题,可以区域为单位建立区域农村审计操作小组,在区域内行使农村审计职权;③对具备农村审计条件的乡镇街道,经县农业局授权,由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具有《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资格证》的乡镇农经干部和代理会计等组成审计组,行使本乡镇街道的农村审计职权。④以村民主理财小组为依托,逐步建立村级内审小组,行使本村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⒉加强农村审计队伍建设。主要包括人员的配备和业务素质培训两个方面。在人员配备上,应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通过各种途径,吸收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文化素养、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的人员,逐步提高农村审计队伍的专职化和年轻化程度。在业务培训上,千方百计寻找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立足于培训骨干,带动全面。要对农村审计人员及时进行有关农村审计政策法规的培训,提高政策法规在农村审计中的有效运用;要对农村审计人员及时进行审计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工作的适应能力和审计业务的操作能力;要鼓励农村审计人员通过自身努力和提供必要的学习相结合,获得更高的审计资质;要及时组织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审计业务培训,更好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农村审计工作任务;要养成农村审计人员在实践中学习的良好习惯,逐步积累农村审计经验,提高审计人员的实际审计处事能力。
(二)管理体系。为把提高农村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渗透到审计的各个环节,要完善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流程,清晰管理方式。具体做到“四个化”:
⒈管理系统化。依照内部审计准则和农村审计办法的规定,对农村审计工作实行系统管理。主要包括三个系统:①组织系统。根据农村审计的有关政策法规,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行使审计监督权利。②运行系统。制定和执行统一的农村审计运行模式,并由县农村审计总站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创新。③约束系统。严格审计人员的行为规范,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求真务实、廉洁奉公、严守秘密、勤当参谋、互助协作、爱岗敬业”工作守则。建立和完善农村审计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有关农村审计工作全方位的制度;有关农村审计人员方面的管理制度,如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审计人员岗位职责等;建立其他重要的内部管理制度,如审计工作考核制度、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审计档案保管制度、审计回访制度、审计跟踪制度等,促进农村审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⒉操作程序化。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浙江省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按照农村审计的基本原理和原则,遵循统一的农村审计程序。
⒊审务公开化。在必须保密的方面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对审计分阶段进行必要的审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审计情况,主动配合审计,以此来提高农村审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农村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⒋文书格式化。在具体的审计操作中,为保证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性、真实性,为使审计人员审核资料遵循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原则,在资产盘点、存根核销、票据审查、账面核对、账外核对等方面应制定统一的文书格式,有力地推进农村审计的规范化建设。
(三)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审计评价标准体系,是搞好农村审计工作的当务之急。主要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部门规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控制度和农村审计部门各项审计指标的评价标准等。
⒈国家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面的政策法规要进一步健全。国家在制定经济法律、法规时要有农村集体经济的专门条款,如审计法等;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些重要方面给予专门立法,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等;建立或修订全国性的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农村审计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⒉各级政府部门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面的规章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要以国家和各级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尽快修订村级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等有关制度,要增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重点项目招投标、村级债权债务管理、重大财务事项民决等内容;建立农村财务管理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⒊尽快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控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依据上级的规定,根据本组织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可操作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货币资金、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
⒋农村审计系统要建立农村审计部门各项审计指标的评价标准。无论是综合审计或专项审计,都应按类型确立审计评价内容和审计评价标准,建立审计指标评价体系。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效益审计应在盈利性和服务性方面建立审计指标体系;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在集体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投资决策及其效果情况、发展能力状况、经济责任的社会责任、财经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等六个方面建立审计指标体系。
(四)协作体系。农村审计各有关部门的切配合,是保证农村审计质量,提高农村审计效果的重要环节。从行使审计到审计结果的执行,必须引起各有关方面的重视,得到各方面的支持。主要争取三方面支持:一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纪委及时按照审计结果处理好相关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各项超支欠款的兑现;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及时作出必要的纪律处分;帮助解决许多与审计相关的问题。(下转26页)
(上接24页)二是县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主要包括:①公、检、法等部门的支持。使农村审计中遇到的违法案件,顺利地通过司法立案,得到查处,促进农村社会的安定;②纪委、监察等部门的支持。使农村审计中审出的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得到查处;③国家审计机关的支持。农村审计离不开国家审计部门在运作过程中的业务上支持和帮助。三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农村审计工作列入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来抓,在费用扶持、办公设施安排、人员调配等方面给予优先,领导分管,纪检组及时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监督体系。监督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农村审计工作透明度,是规避农村审计风险的有效途径。一是群众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让群众参与到农村审计工作中来,通过群众对审前、审中、审后的参与,充分发挥群众对审计的监督作用。二是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农村审计要通过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渠道,全面地掌握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取得可靠的审计依据,同时要让村级民主理财组织(包括清账小组)参与和监督农村审计。三是加强乡镇对当地农村审计工作的监督,通过乡镇有效监督和协调,消除有关对农村审计工作的阻挠,促进审计结果的落实。四是加强县有关部门对全县农村审计工作的监督,采取参与决策、业务指导、跟踪审计、调处纠纷等方式,对农村审计在质量上、运行上、管理上实行严格的监管。
(作者单位:台州市仙居县农村审计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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