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两年不同参保群体间重复参保、增加运行管理成本和社会资源浪费的现象,瑞安市于2009年底出台了《瑞安市2010年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决定自2010年1月起,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
审计发现,两项制度合并后,有利于公共资源的节约和共享,不仅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基本医保城乡一体化,更重要的是让群众享受到更多的实惠。一是实现城乡医保“三统一”。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均采取统一的参保方式、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以及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其医疗费用实行统一的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报销限额,减少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碎片化”,消除了参保人群的“户籍化”。二是避免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现象。使用一套医保管理系统,实现了两项医保体系人员信息的对接,避免了个人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和财政重复补助现象,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三是实现总体保障待遇提高。城镇居民同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按“大数法则”有利于保障水平的提高。较合并前,成人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5-7个百分点,住院补偿封顶额提高了1万元,同时还增加了普通门诊优惠和正常分娩报销范围等,降低了报销门槛,扩大了受益范围。
(温州·瑞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