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宁市委、市府重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工作,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力度,探索教育与奖惩并重的干部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促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
自2008年开始,海宁市委组织部门下发了《海宁市科(局)级领导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规定:领导干部管理内容按照奖惩分离的原则,对干部表现优秀和表现不足两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记分,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涉及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记负分。
2008年至2009年海宁市审计局对审计涉及的25名领导干部均实行了量化打分,视情节轻重记负1至10分处理,其中一名领导干部因涉及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最高记负分10分。直观的分值给领导干部带来的压力,促进了领导干部自觉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同时组织部门将审计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写入干部考察材料,为组织部门考察领导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
(嘉兴·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