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使用说明
    “领导信箱”栏目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厅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网上窗口,您的来信我厅将按照一定的程序处理,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在网上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一、受理事项
  您对我厅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可以提出事项。
  二、不予受理事项
  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我厅提出。
  2、如果您是向我厅投诉,请直接向本网站的“举报投诉”栏目投诉。
  3、如果您是对我厅相关职能处室办事过程中的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作咨询,请直接向本网站的“在线咨询”栏目或者“办事咨询”栏目提交问题。
  4、其他有关推销、邀请等本栏目管理人员认为不应该受理的事项。
  三、写信须知
  1、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3、如果您重复投信,我们将只受理您若干来信中的一封。
  4、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5、写信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我厅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6、提交信件成功后,我厅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同时您将获得一个办件编号和查询码,请务必妥善保管。您可在“※ 受理查询”页面的对应栏目内输入这两个号码,了解信件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
  7、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我厅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再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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