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与省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省法院、省检察院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省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联网,牵头对纳入省会计核算中心的省属单位的有关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的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和实施审计;对有关共性问题和涉及跨行业多部门的专项经费进行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省级机关行政单位的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牵头协调,确定年度审计工作方案以及对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负责厅行政事业审计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汇总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负责相关审计结果跟踪落实工作;组织、指导全省行政事业审计业务工作;负责相关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厅党组交办工作。负责审计与省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和政党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对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这些部门单位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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